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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普天中毅达股民索赔胜诉 这四只股票的投资者受益
    • 王峰 2020-08-13 20:4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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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普天中毅达股民索赔胜诉 这四只股票的投资者受益

       

      北京8月13日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向来是证券监管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在民事诉讼领域,因财务造假引发的股票投资者的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保护投资者的民事赔偿权利,其目的和意义不仅仅在于帮助受损投资者挽回一部分经济损失,更在于通过提高违规者的赔偿数额,增加违法成本,以此来达到净化证券市场、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目的。这里推出“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律师代理胜诉的案例,供相关人民法院、证券监管机关、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参考借鉴。

       

      臧小丽系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法学博士,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律师已成功地帮助上千名投资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由她代理胜诉的典型案件包括:祥源文化、赵薇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佛山照明案,京天利案,尔康制药案,大智慧财务造假索赔案等。

      上海普天、中毅达,这两家注册地点位于上海的上市公司,均因曾发生过财务造假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开具罚单。

      上海普天,公司全称是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监管局认定:上海普天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通过虚构虚假贸易的方式来增加营业收入。为弥补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上海普天在2014年9月至11月间,通过三笔虚假的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经查,在上述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对外销售,最后又由上海普天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2018年3月,上海监管局对上海普天及相关责任人开具了行政罚单。

      中毅达,公司全称是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13日,中毅达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上海监管局认定中毅达存在的违法事实是:2015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而这两家公司的股票投资者,自2018年罚单落地起,陆续通过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了股票索赔诉讼,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据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透露,上海普天、中毅达的投资者索赔案,近期已有部分案件领到了胜诉判决书,且判决已生效。

      而上海普天、中毅达这两家公司既有A股、也有B股投资者,这意味着这四只股票的投资者将受益,包括:普天A 股(600680)、沪普B股(900930)、中毅达A(600610)、中毅达B(900906)。

      已胜诉的上海普天投资者范围是:凡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买入600680、900930股票,且在2017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

      已胜诉的中毅达投资者范围是: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买入600610、900906股票,且在2016年4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属于以上范围的投资者,人民法院认定投资者的损失与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支持了投资者的一部分索赔诉求。

      上海普天、中毅达公司也将投资者诉讼案件作出披露。公告显示,截止2020年8月6日,投资者诉上海普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投资者起诉的案件共计820起,总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4332.28万元,其中:181名投资者已撤诉,撤诉总金额为人民币3603.56万元;经法院调解结案108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2965.58万元,上海普天需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979.06万元;已判决案件共计48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1333.08万元,判决上海普天需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338.99万元。

      从以上公告可知,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可以领款的上海普天投资者涉及156人(108人调解+48人判决),上海普天需要付给这156人的赔偿款金额为1318.05万元(调解979.06万元+判决338.99万元)。

      而*ST毅达于2020年7月25日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稿)显示,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中毅达公司收到的涉及虚假陈述事项的中小股东起诉案件金额共计2610.51万元。结合已判决案例的判罚情况,剔除公司认为很可能不需要赔偿的金额后,上海中毅达就此系列案件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1908.91万元人民币。

      臧小丽律师介绍,上述赔偿金额的统计情况只是上海普天、中毅达需要承担的一部分赔付款。因为,案件尚在索赔诉讼时效期内,预计后续还会有其他投资者加入索赔队伍,投资者索赔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投资者参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不能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上市公司公布收到监管机关行政罚单之日起计算。上海普天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而中毅达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是2021年4月12日。

      投资者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才去主张权利,会丧失胜诉权。为此,律师建议尚未加入索赔队伍的投资者尽快加入,以免错过获赔机会。投资者参与索赔需要准备的基础资料有:买卖股票的对账单、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等资料,臧小丽律师团队工作微信:13520829251。

      通信员 程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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