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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获“国字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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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农业农村部获悉,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获颁“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牌匾,成为辽宁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主责,认真履行法定职能,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农兽药、种子、饲料、屠宰领域、渔政等专项治理行动。 近年来,全市共查办各类涉农领域案件近800件,通过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两法衔接”,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起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结合营口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县区下放事项的指导和执法监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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