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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党的思想路线

    媒体播报

    2020-03-04 1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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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党的思想路线

    宋才发


    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新的出发点。马克思的伟大功绩在于他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贯彻于实践,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和自觉的道路。马克思早在1845年春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马、恩于1845至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第一次制定和阐发唯物史观理论的论著。马克思之所以能创立马克思主义,就在于他越过了以抽象的人作为出发点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历史哲学,找到了自己新的出发点,为创立新世界观理论体系迈出了决定性一步。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脱离社会实践,实践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即人们改变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活动。因而科学的实践观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概念的确立,是他迈出关键性一步的标志,实践观点便成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恩格斯把他们的新世界观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列宁指出:“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在1845年,恩格斯在1888年和1892年都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以实践观为基础和出发点的,他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得出了哲学作为最高的认识论的任务不在于“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结论。实践观同样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出发点,因为共产主义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或“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也就是说,共产主义不仅是一种以理论的唯物主义为基础的思想、学说,而且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者应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

    “实践”的概念早已有之。但是真正赋予它以科学的形态并且把唯物论与辩证法、认识论与历史观统一起来,从而构成功能完备的人是马克思。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普列汉诺夫说过:“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是人类思想史绝无仅有的一次真正的革命,最伟大的革命。”马克思实践观的确立,正是实现这个伟大革命的关节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内容不仅丰富,而且具有确切科学的涵义:(1)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只有首先坚持这个唯物的基本观点,才能客观地说明人和人的社会生活、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才能成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2)实践是能动的活动。实践的能动性包括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通过实践能动地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3)实践是社会的历史活动。脱离社会的联系、历史的联系,孤立地考察单个人的一时的个别的活动,就无法真正理解实践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以及实践的客观性和能动性。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的“实践”,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的感性综合,是一切认识的来源,又是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我们要从完整的实践观出发思考问题,就必须全面地把握实践的特点,全面而系统地把握实践观的科学涵义,按照实践唯物主义的本来面目去理解实践的唯物主义,否则便无法把握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实践观的理论主要来源于德国古典哲学。马克思早期的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主要是从一般的、客体的意义上对实践的性质、规律进行探讨;而在其后期著作如《资本论》里,则主要从辩证法的意义上,通过对劳动过程的各个要素的科学分析,阐明实践的结构及其辩证内容,这两部分构成了马克思哲学思想中完整的实践体系。过去西方学者,对认识论的探讨,同人改变自然的一般规律与方法的探索密切联系在一起,近代西欧哲学奠基人培根认为:人的活动不仅限于认识自然,更包含着改变自然的活动,自然既是人的认识对象,又是人的实践对象;人由于认识自然便获得驾驭自然的能力,这就是“人的力量”。真正赋予“实践”范畴重要地位及丰富内涵的要推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实践”思想,要比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培根的思想丰富得多。康德认为,先验理性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理论理性,一是实践理性。前者是认识哲学的问题,即回答“认识如何可能”;后者是道德(实践)哲学问题,解决“人应当如何行动”。康德把实践局限于道德领域,仅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实践,其本质是唯心的,势必陷入不可知论,但其思想却对后人有深刻的启迪。费希特对康德哲学作了改造,在唯心主义认识论中第一次提出了“行动”、“实践”的问题,把“行动”或“实践”引入认识论,比康德前进了一步。黑格尔集唯心主义之大成,他吸取了康德、费希特的思想,人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方面对实践作了探讨,再次从唯心主义的角度把实践纳入认识论,提出了许多有关实践内容的富有启发的思想。他把实践分为三个前提:“第一个前提,善的目的(主观的目的)对现实(‘外部现实’)的关系,第二个前提,外部手段(工具),(客观的东西);第三个前提就是结论:主体和客体的一致,对主观观念的检验,客观理论的标准。”黑格尔的实践思想精髓,在于他对实践过程做出辩证的分析,揭开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示出实践的规律性。集中体现黑格尔实践观点的著作,主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美学》和《法哲学原理》等。总之,在马克思实践观诞生之前,先哲们已对实践作过许多有益的探索,他的实践观就是在这种背景思想文化下创立的。

    马克思实践观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即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实践观向唯物主义实践观的转变。1841年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极力强调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其中主要是理论批判。他说:“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正是批判从本质上衡量个别存在,而从观念上衡量特殊的现实。”之所以如此,就因为他受到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影响,《莱茵报》时期,他诉诸国家和“法”反对私人利益,认为国家是普遍利益的体现,它“应该建立在自由理性的基础上”,“国家应该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等。他实践观的变化开始于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两篇论文,即《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法批判>导言》,明确标志是他把物质实践同理论批判分开,提出了“武器的批判”。其著名论断是:“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就表明他已在实践观上突破了唯心主义框架。第二阶段集中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的异化劳动的分析,不仅丰富了实践观,而且对实践观的发展有了重大的突破。他指出:人确证自己为人,不是靠单纯的意识的活动,而主要是靠人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劳动的活动。“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的存在物。”在这里他明确地将生产劳动作为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同费尔巴哈仅把实践理解为吃喝玩乐是根本不同的。他还进一步揭示了实践的社会性。“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一般性质;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也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也只有借助于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他进而还提出了实践创造人本身的理论,并认为实践是解决理论之谜的唯一途径。“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由此他揭露了过去一切旧哲学的根本缺陷,认为只有实践观才能够科学地解决它。当然《手稿》中的实践观受人本主义的若干影响也是有缺陷的。第三个阶段即完全发展为科学的实践观。体现在本文开头提到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他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即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第二个历史活动是为了满足新的需要而进行的生产。由此他一方面揭示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因,即“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又解决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即得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结论。“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对实践在全部社会生活意识中的基础和决定作用的观点的全面而系统地阐发,标志着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建立和认识论的形成。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作为有史以来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客观世界发展相一致,是在三大实践中不断得到验证并通过新的科学成果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的,并非封闭的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14年后他在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指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个经典定义体现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而这个“统一”又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科学认识论区别于以往哲学认识论的最突出、鲜明和富有特色的特征。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和《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马克思又通过对科学共产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的分析,进一步深化了他的认识论原理。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通过同恩格斯一道参加的1848年革命实践的总结,批判了鲍威尔等人的唯意志论(尤其是权力意志论),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从而使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认识和实践都建立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那种以未写过认识论的“专著”为理由,企图否定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认识论者的看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世界、时代和认识论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既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形式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马克思在这里正是告诫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关注时代的发展和世界的变化,经常总结时代的特点,概括时代精神,使认识论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发展,使它不断地发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作用。

    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当时所处的历史时代提出的任务,不是一般地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也不同于列宁面对马赫主义的进攻,要进行系统的哲学论战,而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去认识和解决中国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按照中国的特点,实现对中国社会的革命化改造。毛泽东强调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具有自觉的能动性,并且指出实践有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种主要形式。所以,他的实践观就是实践第一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源泉和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就是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和发展真理的观点;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因此,毛泽东的实践观是马克思科学实践观在我国的实际运用和科学论证。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最重要贡献,就是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他在《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中,着重阐明了如下理论:(1)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突出强调了要充分发挥根据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觉的能动性。“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一切根据于正确思想的做或行是正确的行动。我们必须发扬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必须发扬这种自觉的能动性。”(2)以社会实践为基础,他把自己的认识论叫做“实践论”,突出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强调实践只能是现实的、社会的实践,只能是“千百万人民的革命的实践”。所有这些无不体现马克思实践观的客观性、社会性和能动性。他还进一步指出,理论来源于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理论的正确性要由实践来检验。(3)指出“两个飞跃”的观点,阐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其著名的认识发展的总公式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两个飞跃是解决客观矛盾的辩证途径。(4)依据群众是认识的主体和实践的主体,他把马克思实践观化为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把群众路线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括。进而他又把认识论原理、实践观转化为党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他发挥了马克思实践观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作用,把它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转化成为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化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等工作作风。不难看出,毛泽东的实践观是通过党的思想路线而得到贯彻和发展的,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与毛泽东的实践观也是一致的,因而它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中国,丢掉了党的思想路线,就等于背离了马克思的实践观和认识论。

    党的思想路线的形成过程是马克思实践观在中国的具体化。在党的幼年时期,还没有明确地提出思想路线问题。“古田会议决议”可以说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先声”。1930年5月毛泽东写的《反对本本主义》,是党提出思想路线的开端,他明确提出了“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的问题。由于战争的原因,党还没有来得及对已经提出的思想路线问题做出严格的科学论证。直到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随着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党内的胜利,党才得以把建党以来的历史从哲学的高度做出系统的总结。正如邓小平所说:“在战胜了使中国革命遭到严重失败的王明‘左’倾路线以后,毛泽东同志总结了这次斗争的教训,在一九三六年和一九三七年写下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等一系列不朽著作,奠定了我们党的思想理论基础。”毛泽东同志第一次使用“实事求是”这个概念是在1938年10月写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的报告中,他说:“共产党是应该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他系统地论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它提到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并赋予它科学的含义和理论形态。其标志是《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著名的整风运动的重要文献。依据马克思的实践观,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规定为党的三大作风之首;他给中共中央党校的题词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自党的“八大”起,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把“思想路线”的内容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中。马克思的实践观植根于中国经历了一个适应和扎根的过程;毛泽东的实践观发展成为党的思想路线,也经历了一个接受实践检验和被全党所认识、肯定的过程;党的思想路线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指导作用和权威性,同样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们党的历史上的新的伟大转折,它首先在思想上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权威,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着重论述了党的思想路线问题,他指出:三中全会重申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立论基础,党的思想路线是对马克思关于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等认识原理的高度概括。党的思想路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就是马克思实践观在中国赢得胜利和具体化的过程。

    党的思想路线是制定一切重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论依据,也是我们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党的一切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和重要保证,更是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的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党的思想路线各项基本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各自所处的地位,我认为可以作如下的理解:

    第一,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和本质。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或主观与客观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或主观与客观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党的思想路线中的“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所作的唯物主义的回答,是在物质与精神何者为第一性问题上肯定了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唯物主义观点。“求”按照毛泽东的说法就是去研究。就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出发,研究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来。“求”的过程也就是实践的过程。因而“求是”的观点既唯物又辩证地回答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求”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客观事物和人的能动性不是绝对的对立,它们在实践基础上历史地发展、辩证的统一起来了,这就是我们党看待客观事物与人的能动性关系的历史主义观点。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要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实事求是的精神”,就是告诫全党同志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只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能做到“善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少犯错误,做好工作。”

    第二,从实际出发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前提和出发点。从实际出发是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是贯彻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还是坚持从主观愿望出发,归根到底是一个按照什么样的哲学路线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问题。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其前提条件就是要承认和尊重客观实际,客观事实是我们从事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党的思想路线中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研究和创造革命理论要从实际出发;(2)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从实际出发;(3)开展群众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生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丢掉了从“实际出发”就等于丢掉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丢掉了“实事求是”。一旦离开从实际出发的轨道,我们就一定要碰壁和犯错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譬如马克思就说过:“一步实际运动要比一打纲领更为重要。”恩格斯也指出:“一般说来,一个政党的正式纲领没有它的实际行动那样重要。”

    第三,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实现和保证。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党的思想路线才能落到实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毛泽东说过:“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三者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离开理论联系实际就无法理解三者的统一。“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活生生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理论联系实际说到底,就是用理论去分析和解决实际中的问题,也就是“有的放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理论,而且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理论,要根据客观实际的要求探索理论,在与实践的结合中把握理论,在实际的指导中丰富理论,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和实际的变化发展理论,在同中国国情、具体工作的结合中实现理论,以及在实践中验证理论,达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马克思的实践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新确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所取得的最大成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一再出现生产关系上的穷过渡,发展战略上的高指标,基本建设上不顾国力,提出过各种各样不切实际的口号和要求,这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对基本国情认识不清,对我国经济文化落后性认识不足,是基本的原因。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过去的经验作了深刻的总结,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逐渐认清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逐渐形成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对社会性质、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做出了马克思主义的新概括,从而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保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各项建设任务来看,当前我们尤其要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作指导,切实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正确认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发展的关键十年。摆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要课题就是稳定、改革和发展。“稳定”是全国人民的共识,它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和人心的稳定,核心问题是保持政局稳定。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这是因为只有安定团结才能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准。我们当前正处在全面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需要我们立足现实,富于进取和创造精神。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曾指出:“现在必须弄清一个不容置辩的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在今天蓬勃发展的现实面前,如果仍然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不顾国情民心,再好的理论也会在现实面前碰壁的。因此,政治要稳定,必须坚持积极稳定的方针;改革要稳定,必须深化改革促进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要稳定,必须把持续、稳定、协调作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第二,正确把握“两个基本点”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历史过程,不是一蹴而就或一成不变的。邓小平在1987年的重要讲话中说: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1)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2)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是相互依存的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的确立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全面准确地把握两个基本点的辩证关系,才能顺利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只有坚持“两点论”,把改革开放作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方针和国策,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我们的建设事业才能健康发展;只有用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来指导和规范改革开放,我们才能将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完整地统一于社会主义建设和现实生活之中,才能防止在注意一种倾向的同时掩盖另一种倾向。

                                       

    载《湖北教育学院学报》1990年第3、4期合刊

         论文发表后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991年第4期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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