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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冒充“公安”恐吓自媒体应当刑事拘留!

    乡村头条

    2019-06-29 08: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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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案”148篇


    听过冒充公安或法官其他等国家工作人员的,没听说过“法官”冒充“公安”恐吓自媒体!


    然而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毕竟千真万确地发生在负重逆行的身上!荒唐么?震惊么?无法无天么?



    更震惊的是还恐吓其他人!这是发稿前得到的信息!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充国家机关人员原则上应当认定犯罪,不存在只是违法的说法。更何况是涉嫌“法官”冒充“公安”进行恐吓威胁活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前天,我推文《我被恐吓!已报警!》,并且把情况汇报给中央扫黑除恶14督导组、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黑龙江省巡视组、《新闻调查》、《今日说法》、人民公安 、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等。


    昨天,我推文《请问金银院长:这位恐吓我的“超人”是你的法官吗?》,等待合理解释。


    今天,我在等金大人回应的同时,也跟进了处警情况(因涉密暂时不便阐述),并准备把恐吓人的相关信息整理后向上反映。



    真人日:“身正则影正,身邪则影邪;大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身正不怕影子斜,脚正不怕鞋子歪。自古邪不压正!我从来无惧这些魑魅魍魉歪风邪气!


    只不过我为祖国感到骄傲的同时,为你们这些蛀虫深深痛恨与悲愤!正因为有了这些败类,国家的千秋大业、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公序良俗、历史的前进步伐遭到严重破坏与阻挡!


    只不过我困惑不解,为何哈中院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枉法裁判?为何对光天化日之下穷凶极恶打死依法出警民警的暴徒如此法外开恩?为何曲玉权的生命只值罪犯的13年?为何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安全稳定却至今逍遥自在?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何敢有恃无恐玷污法律对抗中央藐视警心民意?为何敢肆无忌惮地糟蹋公信力?


    难道背后的这只黑手可以一手遮天吗?


    王警官依法出警徒手制服泼妇刁民,不但不保护敢于担当的好同志,相反胡编乱造好同志是“害群之马”。


    张警官依法出警在开枪警告两次无效情况下依法开枪制止嚣张跋扈的暴力袭警与抢枪,不但不保护敢于担当的好同志,相反胡说八道好同志是“故意杀人”。


    邢警官依法出警在嫖客反抗逃跑致使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呛死,不但不保护敢于担当的好同志,相反胡诌乱说好同志是“玩忽职守”。


    曲警官依法出警被6名暴徒活活打死,不但不保护敢于担当的好同志,相反胡枝扯叶枉法裁判炮制好同志是“冠心病发作致死”。


    一本本轰动全球本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教科书”,却被一帮帮混蛋官僚法盲涂抹得黑白颠倒面目全非,严重颠覆三观、人性、道德,破坏政治生态、安全稳定、公信力,成为违反犯罪分子帮凶!


    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害群之马?究竟谁是害群之马的领头马?


    妖怪们,疯狂吧!你们枉法裁判“曲案”、曝光后禁言封口雇佣水军删帖洗地恐吓封号,想掩饰龌龊与心虚吗?认为恐吓就可达到目的吗?


    静候露出狐狸尾巴的那一刻!


    如果这位“超人”是“法官”,那么“法官”冒充“公安”恐吓自媒体更应当刑事拘留!同意的转走!


    作者:负重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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