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乡村资讯 -> 乡村经济

    哈尔滨银行成都成华支行被罚款30万元,贷款审查不尽职、贷后管理未及时跟进贷款用途

    乡村经济

    2023-10-09 14:21:46

    32 0

    2023年10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金监罚决字〔2023〕11号),被处罚的公司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简称:哈尔滨银行)。该公司在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存在贷款审查不尽职、贷后管理未及时跟进贷款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哈尔滨银行罚款30万元。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推荐阅读

    文章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