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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三变”改革试点成效经验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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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2018年以来,重庆市稳妥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框架持续优化,有力地推动乡村振兴。新时代新征程,锚定新重庆乡村振兴和城乡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要总结“三变”改革试点成效经验,客观分析问题,优化政策体系,支持各区县在具备条件下全域推进。

      重庆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成效

      从目前全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开展情况看,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激发了农村要素潜能和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动力、释放了新活力,同时在推动产业升级、资源创新利用和乡村治理等方面,也形成了显著的制度效应。一是推动农村资源创新利用,促进乡村产业升级。目前,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对实现试点村,尤其是边缘村庄资源利用方式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有效地促进了试点村产业组织变革,使新型要素聚集及组合方式优化,推动产业高级化、融合化发展。如城口县岚天乡通过“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将本地独特的气候资源转化利用,通过“三变”改革试点资金积极发展特色民宿产业,既创新了乡村生态资源利用,又带动本地特色农产品消费利用,形成了典型的产业融合发展形态。二是形成显著财富效应,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在坚持农民主体前提下,“三变”改革试点村通过发展新型产业组织和创新业态,不仅提高了农村资产的要素报酬率,让农民在创新性利益分配中获得入股资源的租金兜底收益以及工资性收入,还经由集体成员资格从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获得财产性收益,更让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有机会获得其他收入,形成收入来源多元化,产生了显著的财富效应。三是优化形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全市“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明晰了集体产权,盘活了集体资源,组建了农村股份合作社,创新了分配机制,优化形成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各地还在基础设施建设、风险防范、社会化服务等环节对试点村进行创新性支持。四是促进村集体能力提升,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从我市的改革实践看,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甚至超越了单纯的经济层面,对乡村治理也产生了深远影响。经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支两委分别聚焦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务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着力产业规划和发展,“三事分流”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村集体蓬勃发展进一步产生良性循环,发展起来的村集体开始有能力给百姓办实事,一些传统的矛盾村、问题村、上访村为此消失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重庆农村“三变”改革试点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是我市围绕乡村振兴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稳妥布局和推进的重要改革举措,但还需要直面现实难题,并不断优化完善。一是面临农业风险问题。一方面是面临自然风险。农村“三变”改革试点项目大多与农业相关联,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自然风险影响。另一方面是面临经营风险。农村“三变”改革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市场风险,这就要求在“三变”改革试点过程中,建立规范的防范机制,有效保护农户和集体利益。二是面临集体资产评估难题。大部分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通过盘活农村要素,涌现“三变+土地”“三变+基础设施”“三变+乡村旅游”等运营模式,形成了农村要素资源与市场的广泛对接机制。但是,如果资产价值评估低了,就会在“三变”改革中股份占比低,损害集体经济利益;如果资产价值评估高了,则得不到市场认可,“三变”改革就难以进行下去。目前,现有的市场化价值评估方法,在应用于农业资产评估时还面临技术难题。三是面临规范治理机制建设问题。从改革试点实践情况看,一些“三变”改革试点村引入的市场主体在利益驱使下,可能存在隐瞒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道德风险。集体经济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对市场主体的认识不足、了解不多,很难掌握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经济实力等方面的真实信息。这就需要在“三变”改革试点中,针对经营主体建立规范的混合经营治理机制,兼顾农户、集体和市场主体的利益。四是面临能人汇聚机制瓶颈。在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中,一些改革试点村着眼于“三变”改革的内生能力建设问题,积极探索农村能人回归乡村的机制,共享改革胜举。但目前农业科技人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技术期权的政策不够通畅,对“三变”改革经营主体获得持续技术支持造成障碍,难以形成持久的外部支持。

      总结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成效经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重庆高度重视“三变”改革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治理创新,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

      加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集体产权改革支持力度。从全市改革试点经验看,农村“三变”改革巩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在与外部市场对接中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极大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因此,推进集体经济发展,要通过创新性产权设计,探索资本、技术和人力等要素与集体经济股权的对价机制,持续加大集体产权开放性探索力度,让集体经济告别封闭产权结构。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合股联营机制,构建“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机制。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实现形式和利益机制。各村集体资源条件各异,需要以“三变”改革为契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不断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一是支持城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物业型经济。城郊地区的农村集体,拥有较好的区位条件,可以充分利用毗邻城区的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厂房出租等物业经济类型,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业。对于生产条件较好的村庄,可以按照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积极发展“三变+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三是支持集体经济创新业态。对于拥有较好历史文化资源、景观资源、气候资源和植物资源的村庄,支持村集体与市场化主体做好市场开发,积极依托“三变+乡村旅游”发展康养、休闲和民宿等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四是支持村集体发展农村创新服务。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依托农村社会化服务、社区管理和农村电商等,积极发展农村创新服务,形成“三变+农村电商”等创新业态,切实增加集体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持续完善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治理机制。农村“三变”改革试点需要建立涵盖农户、集体和市场化主体于一体的混合所有制治理机制。为此,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拥有的土地、林场等资源性资产,或者闲置房屋、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引导和吸引农民投入土地经营权,市场化经济主体投入资金、技术等多种资源,共同发展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带领农民走向合作与联合。在混合所有制治理机制建设上,要总结全市“三变”改革试点经验,通过参股、控股和联营、共享等多种形式,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积极探索资源性资产定价机制。目前,改革试点村推行的资产估值方式主要是内部协商作价或与外部协商出价,估值存在不准确等情况。要积极探索资源性资产二次定价机制,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讨论初次定价、登记入账,在资源性资产合股联营时,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与引入经营业主协商二次定价的工作机制,形成灵活和相对公允的外部市场对接机制。同时,稳步建立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作价入股评估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寻租、低价入股和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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