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乡村建设工匠主要是指在乡村建设中,使用小型工具、机具及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工程修建、改造的人员。本次培训活动主要针对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匠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即“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各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培训人数,原则上每个省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
通知要求,按照“部级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研究做好工作部署,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乡村建设工匠”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明确培训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将提升“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作为保障农房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梳理摸排本地“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情况,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培训活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明确培训和考核要求,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有关信息录入乡村建设工匠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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