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茂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茂荣利用担任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抚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抚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抚州市东乡县委书记、东乡区委书记,抚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上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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