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3 17:00:31
3月22日晚间,深交所披露,联纲光电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后,深交所已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及监管函件,要求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说明。
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为进一步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深交所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逼宫”事件回顾
今年1月16日,联纲光电及中信证券回复了第二轮上市审核问询函,其中部分内容引起争议。
资料显示,联纲光电实控人徐耀立、徐耀志兄弟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表决权的比例为91.34%,加上二人的配偶合计持有发行人6.66%股份,实际控制人家族合计控制98%的股份。
就“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问题,深交所要求:
一、结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说明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能发挥必要的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相关亲属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情况,在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中补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家族控制比例为98%及相关风险。
不过,在回答上述两个问题时,联纲光电加入了“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情况”这一段内容,引发了市场讨论。
在回复中,联纲光电称,经查询近期完成上市的案例,与公司类似存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案例情况有8家,分别是:鼎龙科技、振邦智能、丰茂股份、华融化学、美硕科技、威力传动、银河微电、浩欧博。
至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则在此次回复中表示,查阅了近期完成上市的案例,与公司类似存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案例情况,给出核查意见: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发挥必要的作用。此外,公司设置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及征集投票权安排等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对于联纲光电与中信证券的回复,有媒体及微博大V认为,“活跃(火药)味挺浓的”、赤裸裸的威胁、别人能上市为什么我就不能呢、这是在“逼宫”深交所。
中信证券回应“逼宫”破发率68%处于市场平均水平
3月12日,拥有百万粉丝的会计大V“马靖昊说会计”转发了一则消息,称“股民要求彻查中信证券”,并指出中信证券保荐业务存在乱象,保荐项目破发率高。对此,中信证券22日回应了媒体。
对此,中信证券指出,相关报道中的内容是对交易所问询审核流程的错误解读。中信证券解释称,联纲光电《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中的内容是在交易所审核确认后对外公告的,属于问询回复的常规操作,不存在所谓的逼官交易所情形。
根据投资者的统计,中信证券去年全年保荐了30家IPO,其中有22家已跌破发行价,破发率高达73%。
然而,中信证券回应称,2023年其保荐的IPO企业破发家数实际为21家,破发率为70%,而同期沪深两市IPO企业整体破发率为68.22%。
中信证券称,其保荐IPO项目破发率处于市场平均水平,破发情况主要受到二级市场整体下行的影响,与保荐人企业自身情况无直接关联。
此外,中信证券还提到,关于联纲光电研发人员占比的问题,已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中进行了完整解答和披露。联纲光电也已公开澄清,公司和保荐机构系正常回复监管问询,市场相关议论系误读。
证监会强调企业IPO上市绝不能以“圈钱”为目的
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企业IPO上市绝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允许造假、欺诈上市。因此,审核注册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严之又严,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全力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
“目前,证监会对在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交易所也进行现场督导,但是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的覆盖面还非常有限,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地提高覆盖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申报就要担责,以此倒逼发行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也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做到勤勉尽责。”吴清强调。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对中介机构的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督导检查保荐机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履职尽责情况,三年一周期,原则上实现全覆盖,抓好责任追究和跟踪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坚决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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