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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品牌商标维权案以重庆松山医院侵权败诉结束一审
2024-05-23 20:18:42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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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松山第44类商标维权与侵权案,在首次开庭审理后,庭审程序升级为普通程序,重庆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剑波也在二次开庭时亲任审判长,足见该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复杂性、代表性,以及可能对成渝经济圈的发展、未来知识产权法制化进程将产生深远影响,终于在近期,该案的一审判决水落石出(2023渝0192民初11285号)。

       判决书称,被告重庆松山医院应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成都金牛松山诊所有限公司第44554085号“松山”、第42782280号“松山医话”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在其经营场所、网页、微信公众号等上突出使用“松山”文字;被告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但同时,一审判决书中又提到,被告突出使用“松山医院”属于对企业全名“重庆松山医院”的不规范使用,即暗含原告“重庆松山医院”的全名使用即规范性使用后,将不构成对原告“松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也不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原告该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松山品牌商标维权案以重庆松山医院侵权败诉结束一审 

       对此判决,原告方成都金牛松山诊所有限公司接受法院认定的被告方形成了对“松山”商标的侵权行为,但不认可判决书中如下的推论:其一,原告方规范使用“重庆松山医院”全名就不构成商标侵权;其二,原告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三,对于侵权行偿仅予以10万元的经济赔偿。

    “松山”品牌的前身及基础,源于四川省名中医、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血液科创始人、科主任刘松山主任医师,在长期的公益活动、临床诊疗和科普宣传中所所积累的个人知名度、影响力以及品牌前瞻性,是现代中医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发展模式,体现了中医专科与全科优势,是未来中医、现代中医发展的模式与方向。

        刘松山最后表示,松山商标的正式注册,是对松山品牌长期发展的保护,而44类商标正涵盖了医院、诊所、康养等一大类医疗养养类项目。因此,涉及松山的任何医院的标识的商标性使用,都应判定为商标侵权,而一审“可以规范使用重庆松山医院全名”的说辞,属于打擦边球式的错误解读。随即,原告方将对此予以上诉,要求判定原告方侵犯商标且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为松山商标维权。同时,将继续松山品牌的建设与发展之路,自己传承、创新、发展中医的使命与初心仍将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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