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明确事故责任后应及时撤离,你们却占道争执了十几分钟,造成后面车辆的积压。”前几天,在江北区红石路附近,一辆公交车与小轿车发生擦挂,事发后,双方在现场逗留,完全不顾忌后方匝道内车辆积压缓行的情况,结果最后双双被处罚。
7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两车发生擦挂,没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要求双方取证后立即撤离现场,并随之快速赶往现场处置。
几分钟后,民警抵达现场,发现双方驾驶人竟然还在占道争论,为了事故责任不停地争执,且两人也没有拍照固证,造成了交通严重堵塞。在民警的调节下,双方停止争吵,民警迅速拍照固证,并引导双方立即撤除现场,第一时间疏导了现场交通。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之后,应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撤离现场,将车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下一步协商和处理,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妨碍他人正常出行。”面对民警的教育,双方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民警对交通事故开具事故认定书,并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第二款“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先撤离现场或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江北交巡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且无人员受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拍照并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避免引发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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