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6 17:10:46
【江西乡村讯】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南城县按照组织领导有力、工作基础较好、责任机制明晰、创建积极性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条件要求,切实做好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12个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乡、三级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承担创建任务的村党组织、村委会主动入位,明确责任分工,凝聚资源力量,扎实有序推进。
强化政策支持。在现有的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和补助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等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创建单位。如:该县所有的示范村都创办了农事服务中心和水稻烘干中心。
强化改革赋能。引导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深化改革创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和政策机制,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如:该县绝大多数村都采取了“村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盘活沉睡资源,让资源变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乡村振兴示范工作,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示范带动同类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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