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公告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曹县税务局积极与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对接,梳理全县可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建立辅导台账,及时开展“一对一”政策精准推送,做到“政策找人”“政策上门”, 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税惠红利。
位于曹县的菏泽一家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芦笋罐头,企业每年花费大量资金进行优良芦笋品种的培育、深加工技术的研发,生产的芦笋罐头出口美国、欧洲、中东、南美等国家和地区,于2021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告》出台后,曹县税务局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税企联络群等渠道为我们推送政策,并组织税务干部到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该公司负责人商会明感慨道,“税务部门主动作为、靠前辅导,帮助我们及时享受到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扣除160余万元,‘真金白银’的支持切实减轻了企业发展的资金压力,我们打算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引进人才和设备,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谈及企业的长远发展,商会明信心满满,底气十足!
下一步,曹县税务局将持续通过滴灌式精准宣传和专业化精细服务,助力先进制造业企业“加速提劲”,提高制造业产品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护航企业“行稳致远”。(武绍欣 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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