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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报(第166期)|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23条措施出台
2025-05-26 22:02:1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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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商务部等八部门:到2030年培育100家全国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加快农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物流业数智供应链发展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要“一链一策”推进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改造,到2030年,培育100家左右全国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

    《计划》聚焦5大重点领域,“一业一策”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提升农业供应链组织水平,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制造业供应链智能发展,协同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专项行动。增强批发业供应链集成能力,为上下游客户和产业集群提供原料采购、仓储物流、产品营销、供应链金融、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服务。优化零售业供应链供给水平,引导开展“个性定制+柔性生产”,优化商品供给水平。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广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导引车、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支持贸港航一体化发展。

    《计划》部署了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包括培育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业数智化转型;加快数智供应链对外开放合作;建设数智供应链控制塔;创新数智供应链底层技术;完善技术服务标准体系;探索推进供应链数据交易;保障供应链数据流动安全;建立供应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数智供应链人才培育。

    《计划》提出,支持以省为单位培育一批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依托优势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全国供应链中心城市。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实现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

    5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积极打通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的审批系统,实现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推动打造“一网申请、一次提交、联动办理、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平台功能。

    《意见》要求,要简化企业迁移登记办理环节,企业提交迁入和变更登记申请,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在线传递《准予迁入调档函》(简称《准迁函》),无需企业赴迁出地调取登记档案。迁入地、迁出地登记机关不得限制、妨碍企业跨区域迁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迁移的情形除外。

    《意见》明确,要推动对接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与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的对接使用,实现《准迁函》和档案移交情况的在线传递和企业登记信息共享。

    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推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加强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对接帮扶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措施》指出,要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措施》明确,要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措施》要求,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措施》提出,要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精准性。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地方行动

    上海: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将概念验证、科技保险、专利代理、科技咨询纳入科技创新券范畴

    近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力度;探索试点“科学数据银行”,推动大数据、大模型在科研细分领域的垂直应用;创新概念验证建设运营模式,建立“未来产业基金+高质量孵化器+概念验证中心+产业集聚区”联动布局机制;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扩大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试点;建立算力设施的开放和优惠使用机制,支持在线检测、物联网智能检测等新模式。

    《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应用场景开发与开放,发布科技创新服务需求清单,推动科技服务“首创”示范应用场景建设;优化财政科研经费和科技创新券支持方式,将概念验证、科技保险、专利代理、科技咨询等纳入科技创新券范畴;提升科技服务业全球化能力,支持合同研发机构对接国际标准,推动建立结果采信互认合作机制。

    典型案例

    江西:开展“一表同享”改革试点,业务表单数量压减率达65.6%

    近年来,江西探索开展并持续扩大“一表同享”改革试点,推动政务数据实现共享流通。截至2025年4月底,改革覆盖范围已扩大至11个设区市83个县(市、区),改革试点地区业务表单数量由平均326张压减至112张,压减率达65.6%。

    江西省各级专项工作机制办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向基层要数据材料,从源头上压减表单数量。与此同时,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对常规报表目录实施清单化管理,对本级党政群机关要求基层填报的各类表单进行梳理、精简、备案,并导入“一表同享”系统。

    江西省建立了部门参与、全面共享、多级贯通的数据共享体系。目前,基层数据仓库汇聚10余个省直部门超1.2亿条数据,已分批分域下沉供基层使用。改革试点地区收集治理本地区数据4900余万条,全部导入“一表同享”系统。“一表同享”系统已与数字民政、防返贫监测、平安江西等首批5个高频业务系统完成对接,身份信息、医保缴纳、生存状态等8项基层常用数据信息可随时在线核验。

    江西省依托“一表同享”工作,聚焦打造农业农村“应用通”,启动“云上赣农”一体化平台建设。目前,“云上赣农”已完成与赣政通农业农村条线1.6万用户对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通过赣政通一键扫码登录,即可获得各业务子系统用户授权,实现“一次登录、全网漫游”。

    江西省民政厅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汇聚共享,除定期向13家省直单位提供27类民政数据之外,着力针对具体应用场景强化数据应用,如开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静默核对功能,对长期未进行过动态管理的低保对象,由系统自动开展核对,显著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

    江西省内各地陆续在相关工作中创新应用场景。吉安市围绕高龄老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抚育等五类公共服务场景和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流动人口等重点领域,导入“一表同享”系统基层数据880万条,实现35张高频月报表自动生成,推动基层填报时间压缩80%以上。九江市在省“一表同享”平台初步导入“人、房、企”等基础数据327.6万条,已经在库的基础数据可以自动导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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