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潇枭 北京报道 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即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重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项安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将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重视职工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注重公司社会责任等。最新修订的公司法、最近刚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都体现了这些特征。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综合研究室副主任陈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意见》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能够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在市场竞争中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同时,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企业制度框架,能够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运营准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意见》明确指出,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和章程行使表决权,不得超出章程规定干涉企业日常经营。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动集团总部授权放权与分批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外部董事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建议权。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
国资委最新资料显示,中央企业集团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1.26万户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在制度上、组织上、程序上确保了党委(党组)的领导地位。另外,国资央企的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扫尾;董事会建设持续加强,出台董事会工作规则、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报酬待遇、履职支撑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中央企业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实现签约全覆盖,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超过6成,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等。
《意见》还明确,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巩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项安波表示,《意见》为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脱颖而出提供制度基础、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是对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活力,重点是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深化经营责任制,通过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等,激励更多国有企业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前进。另一方面是对民营企业制度赋能,通过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家族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完成制度转型,向世界一流企业努力。
陈润表示,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外部董事、经理层的作用和职责。这些部署安排为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将加快促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成熟定型,降低公司内部治理成本,保证股东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意见》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进行分类施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对于民营企业,《意见》多用“引导”“鼓励”“支持”等字眼。
《意见》指出,鼓励民营企业构建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伙制、公司制等多种组织形式,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制定规范的章程,保持章程与出资协议的一致性,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规范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
项安波表示,《意见》通过差异化制度安排和整体统筹衔接,实现了“分类引导、统筹推进”,以制度弹性适应多样化企业需求。比如,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对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做出了差异化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群体,也明确要“优化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陈润表示,企业产权结构是指企业中各类产权的分布与组合方式,直接决定企业的治理模式、决策效率和资源配置方向。国企与民企的产权结构存在客观差异,所以应按照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采取差异化政策。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制度设计。
《意见》指出,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义务,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置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陈润表示,引入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资本力量和专业能力深度参与公司管理,可直接介入董事会选举、高管薪酬制定、关联交易审查等核心治理环节,弥补中小股东 “搭便车” 困境,同时制衡大股东或管理层的权力滥用。二是机构投资者可识别公司战略失误(如盲目多元化),并推动公司战略调整。三是可以要求管理层披露更详细的经营数据,倒逼高质量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与市场信心。
《意见》还提出,要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注销等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地区和行业涉企政策、标准、规则协调统一。完善涉企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不折不扣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意见》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民营企业服务保障体系。具体包括,破除市场准入障碍、强化要素保障,实施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推动地方政府等落实责任,实施好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建立拖欠企业账款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失信惩戒;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
站长:乡村生活网;联系电话:023-72261733 ;微信/手机: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办公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2;